EN / CN
【献礼二十大】 深入学习 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新时代律师事业发展新篇章
时间:2022-03-17 09:29:38   作者:陶克俭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 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 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 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精髓、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 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贯彻 落实到律师事业发展和律师执业活动全过程各方面。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 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 力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 全面领导,着重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律师队伍,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 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和强加党对律师事业的全 面领导,是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广大律师要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加“四个 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捍卫“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 广 大律师要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筑牢 律师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 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 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将其纳入“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实践中,“中国 之治”彰显了独特优势,与“西方之乱”形成了鲜明对比。事实证明, 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广大律师要坚定 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三、破除了“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对律师事业的干扰
       一段时间以来, “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似是而非的命题对律师 队伍的思想产生了一定干扰,将坚持党的领导与法律的实施对立了起 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指出,“党与法的关系是政治与法治关系的 集中反映”,“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深刻影响着法律制度、法治体系及其运行。”所以,党与法之间是有机的统一体 关系,不是对立的矛盾体,“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 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作为具体从事运用法律、实施 法律的执业群体,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党与法之间的有机统一关 系,决不能掉入“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 出发,走适合我国自己发展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广大律师 要在具体执业活动中,充分发挥在党的领导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使 命担当。

四、司法为民理念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价值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 民权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积极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力量,必须牢固树立“司 法为民”、 “执业为民”的理念,才能从思想上解决实务中以“律师 费”为追求目标,而对律师事业发展带来的困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展,律师行业商业化日渐兴起,在推动律师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在 思想上也传播了唯“创收论”、唯“收费论”的倾向,甚至引发“虚 假诉讼”、“伪造证据”等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广大律师应当始终把 “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作为执业活动的根本宗旨和价值遵循,全 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学习实施好《民法典》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 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切实推动民 法典实施,必须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主线。要充 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 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 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 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广 大律师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和殷殷期盼,积极开展 《民法典》 精准普法,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 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广大律师要积极创新 《民法典》 宣传的方式方法,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助力《民 法典》 深入百姓生活中,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 良好氛围。
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 年 1 月 7 日,全国政法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习近平总 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顺应人民对 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 硬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还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 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 源。” 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的生命 线,司法不公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致命的破坏作用。就司法个案而言, “公检法司律”等法治共同体成员必须各司其职、依法依纪办案,律 师要主动发挥在诉讼参与人中的主导作用,答疑解惑、讲理释法,帮 助委托人明辨事实、理解法律,努力让委托人感受到个案程序和实体 的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并履行司法裁判结果。如果,我们在每一个司 法案件中,都能让诉讼参与人感受到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 那么,我 们就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