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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受邀参加“一带一路”民营企业纠纷解决与防范研讨会
时间:2023-05-10 14:13:41   作者:

2023年4月18日,在中国“五金之都”—浙江省永康市,成功举办“一带一路”民营企业纠纷解决与防范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和永康市商务局协办。



今年是习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十周年,为了响应总书记的号召,更好的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助力更多的民营企业“走出去”,中银律师事务所黄云艳律师应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邀请,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本次研讨会聚焦浙江永康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投资经营风险,通过主题演讲、案例分享等环节,紧扣永康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投资和法律风险防范等发展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解读与探讨。



永康市副市长胡文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发表重要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战略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薛力教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研究中心研究员黄云艳律师,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发表主题演讲。此次会议邀请了永康市商务局、永康市科技局等机关单位、以及来自永康的知名民营企业家们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还聚集了永康市具有丰富的“一带一路”实际投资经验的企业家们参与了本次研讨。




黄云艳律师的演讲主题是“‘一带一路’民营企业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强调了如何构建跨国合规管理体系,确保跨国经营安全。“走出去”需要胆识和韬略,更需要对风险的前瞻性把控。黄律师从三个方面展开了主题演讲:“一带一路”意义及取得的成就;“一带一路”共性投资风险分析;“一带一路”投资风险化解观点分享。共性投资风险涉及政治风险、投资准入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和税收风险。她特别强调,国家利益是合作和竞争的核心,虽然有“一带一路”大框架的支持,但一些沿线国家为保护本国产业,仍对中国投资设置了各种限制条款,在投资过程中要对于本地含量、外汇限制、贸易平衡、进出口用汇、内销数量等方面作了特殊的规定,我国企业必须正确把握项目建设的履行规则和行业标准。此外,她建议民营企业一定要在市场准入阶段,我们的民营企业也不能忽视个别特殊因素,主要包括国家安全审查和专利审查的法律风险。黄律师还建议,应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加快中介服务建设。

研讨会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自由讨论,与会嘉宾在了解永康市民营企业的投资法律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了协助解决问题的建议。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共有60家民营企业80余人参会,大家共同探讨“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管控,为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