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提出: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在著名法学家、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看来,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一个新的体系将建立起来——“法治体系”。
徐显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徐显明认为,“法治体系”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他解释,“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徐显明认为,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徐显明说,自中共十七大以来,中国法治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但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徐显明说,“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十八大报告一个突出的亮点。”徐显明说。
徐显明指出,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徐显明认为,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徐显明说,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他说,讲权威,要两个权威并讲,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在徐显明看来,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推进“依法治国”是涉及中国各领域、各方面的一项政治任务。“全面性”表现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依法治国”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5年来,已经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依然存有不少差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依法治国的的核心: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加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进行的管理活动。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力、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在这些内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因为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不是靠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而主要是靠各级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各级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进行管理,那么,依法治国就有了基本保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又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大环境和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大环境,就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但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会落空。因此,依法行政是现代依法治国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
首先,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民主与法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制度,才能使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制度、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都需要有法律加以确认、规范,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比较完备的法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当前我国经济领域出现不少混乱现象,如失信毁约、制假贩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破坏了市场秩序,干扰了国家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这些都与我们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以及执法不力有直接关系。
再次,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只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更好地促进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进步、文化教育发展。比如,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把道德义务转化为公民的法律义务,从而增加了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这无疑有助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和改善。又如,我国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把严重破坏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并对违反者施以不同程度的制裁和处罚,直接保证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最后,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努力。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现在,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所处环境和队伍结构已经发生许多重大变化。这些重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对国家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在短短的20多年间,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1年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400余件法律或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近1000件行政法规,各地出台了约8000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有关地方政府还发布了3万多件规章。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在新的世纪,我国的立法工作还要不断加强和提高。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在我国,约有80%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司法则是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最终有效手段。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要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公正司法。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的法制观念。邓小平强调:"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使全国人民树立起自觉的法制观念。198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作出关于开展全国普法教育的决议。我国已经完成了三个五年普法工作,现在进入了"四五"普法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要继续做好普法工作,使人们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习惯,自觉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1.3万多家,律师队伍发展到14.3万多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3415名律师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大律师不断加强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工作,积极开展经济和民商事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广大律师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办理诉讼案件855万多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23万多件;不断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1.6万多个政府部门和26万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近年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243万多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多万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据了解,律师制度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在6个中央单位和950多个地方政府部门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公职律师达到2649人,在250多家中央和地方大型企业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公司律师达到1217人。
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对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要组织广大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律师执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广大律师在执业中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四是始终坚持诚信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坚决抵制趋利化倾向和不讲职业操守、失德失信行为。五是始终坚持规范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针对律师执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整治法律服务秩序,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教育顺利开展。一是做到全员参与。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都要参加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保证每一名律师都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二是突出学习主线。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使广大律师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对照宪法法律、《律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查摆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依法执业、坚持诚信执业、坚持规范执业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四是抓好整改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律师事务和律师执业建章立制工作。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司法部召开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时对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吴爱英对在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要全面准确把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总体要求。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我国律师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律师事业的今天。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律师事业才能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要组织广大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定不移地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从事辩护代理等执业活动,是律师的基本职责。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诚信执业,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竭诚执业为民、取信于民。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促进律师严格规范执业。
要坚持以认真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要做到全员参与,每一名律师都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要突出学习主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学习贯彻始终,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切实增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紧密联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律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宪法法律、《律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检查指导,经常深入律师队伍中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各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促进律师工作发展。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广大律师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律师,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深入开展。
如何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各地一致认为,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是司法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立足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针对律师队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地表示,一定不辜负时代的重托、行业的期盼、群众的呼声,不辜负部党组和吴部长的期望,采取有力措施,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抓紧抓牢抓好,抓出实效,不断推进律师事业繁荣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厅(局)领导、政治部、律师管理部门、省(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参加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要求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教育工作分工到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湖北省司法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分片包干指导,律公处、律协抽调专人督办,定期检查、随时巡查、突击抽查、按时通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是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各地按照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努力使教育工作“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保证每一名律师都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北京市司法局迅速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教育工作分动员部署、学习研讨、整改提高、阶段总结和巩固提升五个阶段推进,并逐一拉出账单,做到工作有节奏,阶段有任务、落实有责任。同时,还将司法部文件、北京市司法局贯彻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编印成册,下发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学习,最大限度地把司法部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律师,做到了自学有教材,教育有内容。湖北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湖北具体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律师在工作方向、职业操守、执业纪律、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司法厅在广泛动员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市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创新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律师培训工作,7月和10月拟分别在山东省委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两期优秀律师培训班,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湖南省司法厅拟于近期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司法部《意见》和吴爱英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湖南省近几年来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加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各地坚持把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促进律师工作发展。山西省司法厅把律师队伍开展依法治国教育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服务保障“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依法治国与律师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活动结合起来,用教育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用工作实践检验教育成果。河南省司法厅要求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不断促进律师事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