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CN
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教育 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时间:2015-08-31 13:37:13   作者:

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开展记实

合伙人 主任律师 陶克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要求,要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了部署,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国教育要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始终坚持规范执业等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
    律所事务所主任作为依法治国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律师事务所一项重要工作来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取得实效。现将我所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学习教育”的具体情况和本人参加教育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总结汇报如下。
    一、参与动员 领会精神
     1、参加司法部教育布置电视电话会议。6月16日,司法部召开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爱英部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部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吴爱英部长对在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律协通知要求,我所主任陶克俭律师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2、出席省司法厅动员布置会议。7月3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司法部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陕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我省律师队伍在执业水平、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全省律师工作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受到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实践证明,我省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及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力量。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会议对在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马志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麻仁伟,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张东出席会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全体干部,省律师协会会长、西安地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处全体人员,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厅机关办公室、政治(警务)部教育培训处、法制宣传处、法律援助处、法制研究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公证管理科(处)全体干部,省律协驻当地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全体人员,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处(部)、法制宣传科(处)、法律援助科(处)、法制科(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根据省律协通知要求,我所主任陶克俭律师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3、参加省律协举行的报告会。7月31日上午,省律协在西安止园饭店举行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毕远佞教授作了关于党史国情的专题报告。省直所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律协会长赵黎明,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律协党委副书记、副会长韩永安及领导小组成员出席报告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律师、省属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人等共计500余人参加报告会。省律协秘书长种贵兴主持报告会。会前,赵黎明会长首先作了教育再动员讲话,就省直所进一步开展好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全面准确把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总体要求,推动活动扎实开展;三是要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报告会上,毕远佞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与宝贵经验》为题,运用其在党史国情研究方面丰厚的知识积淀和深入扎实的理论功底,以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语言讲述了中国共产党辉煌的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为广大律师上了一堂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主线清晰的党史、国情及爱党、爱国教育课。大家听后,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很受鼓舞,受益匪浅。表示要进一步坚信党的领导、坚定政治信念、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在法律服务岗位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省律协要求,我所主任陶克俭律师、支部书记野炳恒律师和4名律师参加了报告会。
    二、认真传达 贯彻落实
    7月10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司法部、省司法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召开学习《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会议,对在全所律师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会议由律所主任陶克俭律师主持,律所全体律师参加了会议。随后,全体律师认真学习了省司法厅乌永陶厅长在7月3日召开的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录音。律所全体律师表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更大的作用。会议最后,律所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按照《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做了教育学习工作部署,向每位律师配发学习笔记本,要求每位律师做好学习笔记并总结心得体会,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依法治国教育工作。
    7月14日,律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合伙人、主任陶克俭律师主持。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庭内扰序庭外滋事 周世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扬名获利各有所图 勾连“推手”“访民”形成利益链”。为了尽快“扬名立万”,周世锋选用律师不看水平、先看“名气”。周世锋说,“我有两方面考虑,第一是想出名,提高所里的知名度,我就放任他们去做了;第二个是有重大疑难案件,让他们制造点影响,容易引起关注。”通过警示教育,使全所律师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同时,会议还专门组织学习《律师法》第四章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等有关条款。并对重要条款如: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等逐条进行了讲解和举例说明。
    三、结合实际 制定方案
    2015年7月8日,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省直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在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大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我所在省律协直接指导下,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按照省司法厅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教育的主要内容及各个阶段分步实施的具体要求。通过教育,切实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执业理念、端正行业风气、提升整体素质的目的。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陶克俭  合伙人、主任律师;副组长:野炳恒  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成员(略)。三、主要教育内容。(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组织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引导律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各种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 ,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四)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引导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尽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竭诚执业为民、取信于民,做社会诚信建设的表率。(五)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执业标准和规则体系,筑牢织密律师执业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水平。四、方法步骤。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8月底)学习教育阶段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学习研讨活动,要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充分发挥我所主任、合伙人、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每一名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都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努力形成思想共识,凝聚行业力量。第二阶段(9月至10月中旬)自查自纠阶段。通过自查自纠,使广大律师接受一次深刻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的自律能力,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深入对照检查。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做到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第三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查处整改阶段。对查摆出的问题,我所律师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纪律师,要依法严肃处理。组织召开全所警示教育会,通报查处情况。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律协颁布的行业规范,健全完善我所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律师执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四阶段(12月)总结验收阶段。在此阶段召开合伙人会议,对本次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撰写总结验收报告,上报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召开全体律师会议,对成绩优异的律师进行表扬,把总结验收的成果,作为加强律师团队建设,加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的重要经验,认真总结,长期坚持。
    四、措施到位 狠抓落实
    在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第一阶段,中银(西安)律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确保学习内容充实。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学习专栏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为全面落实此次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我所在本所官网上开设“依法治国”教育专栏,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司法部、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本次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精神、宗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和“四个方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每周安排半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学习宪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律师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集中讨论律师业界的反面案例(例:北京锋锐所),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加强我所律师的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更加深刻的学习“依法治国”。
    针对教育活动,我们制定了以下一些措施。一是在律所网站设立“依法治国”专栏。主要登记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省律师协会关于《省直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我所关于《关于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二是开辟了依法治国学习园地。购买了《习近平用典》、《十八届四中全会辅导读本》和《中国律师》等书刊配合教育活动,制作了“深入开展律师队伍依法治国教育”巨幅横幅,悬挂在会议室上方,以时刻提示律师投入到学习教育活动之中。三是建立了学习教育签到制度。律所规定每周利用半天时间,开展专项学习教育,开会前每名律师和辅助人员都必须签到,对出差、出庭等人员做好登记,并择机补课,确保人员、时间和内容“三落实”。四是专门配发了学习教育笔记本。每次开会学习专人负责记录,执业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于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要求合伙人撰写不少于5000字,其他律师和辅助人员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2015年8月12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督查小组第三组组长刘周明和组员陕西省律师协会谢欢,莅临我所视察“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认真听取我所合伙人、主任、律所依法治国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陶克俭律师,有关我所“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以及我所有着35年执业经历的合伙人蒋学熙律师汇报自己对本次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后,督察小组仔细查看了我所律师的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最后,刘组长进行了总结讲评:中银所在学习教育阶段,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教育很扎实、很全面、很到位。他希望中银所进一步认真学习,善于总结;在下一个自查自纠阶段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敢于揭短、触及思想;通过教育活动使全体律师接受一次深刻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的自律能力,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陶克俭 写于中银所   
                              2015年8月18日